汉语“是”的形而上学之谜 ——“是”为什么发展为判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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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的形而上学之谜 ——“是”为什么发展为判断词?

来源:不悔论文网    [ 2003-4-21 ]    作者:潇霖    编辑:bu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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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汉语“是”,像英语“to be”一样,不是一个普通的词,而是集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本在”(“事实求是”之“是”,类似“道”的概念)、“存在”(判断)、“存在者”(体现为指代词)三义于一身的语言形式。“是”从产生起就有判断性,它发展为判断词具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关键词] 存在者;指代词;本在;准则;断真;判断词

关于汉语的判断词“是”和判断句问题,历来是我国语言学界关注的焦点,许多著名语言学家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但大半个世纪过去了,无论是判断词“是”产生的时代、它与近指代词“是”的关系,还是“……是……”“……是……的”两种判断句式的性质和相互关系等问题都仍然是一谜团。近年来,在我国语言学界苦于找不到突破口、对“是”的研究处于相对沉寂之时,“是”却成为我国哲学界关注的热点。“是”之所以成为我国思想界关注的焦点,是因为西语的系词是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形而上学核心范畴的语言形式。如果稍稍关注一下哲学界的讨论,我们会意识到,这和我们讨论了整整大半个世纪的判断词“是”有多么密切的联系,并提出我们的汉语言学从未提出过这个问题:汉语“是”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词?上古有一组词,如“惟”“为”“乃”也都曾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为什么是“是”而不是其它词发展为判断词?我们发现,这些问题不是传统语言学所能应对的问题,因为“是”的问题既是一个语言学问题,更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当我们超越传统语言学、站在语言哲学的高度而又以严格的语言科学方法来探讨“是”的问题时,我们发现,“是”之所以发展为判断词的全部秘密隐藏在这里:它自产生之日起就集形而上学本在、存在、存在者三个核心概念于一身。

一.to be与形而上学的三个基本概念

从语言学角度看,“是”是现代汉语里一个非常基本的词,称为系词或判断词,相当于英语的to be或德语的sein。[1]而对哲学界来说,全部哲学中没有一个比“是”更为重要的概念了,因为它是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形而上学核心范畴的语言形式,以至于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对being[2]意义的探索史,在20世纪发生“语言学转向”以后的哲学、尤其在语言哲学中,对to be或sein的研究更已成为一大学术前沿。我们之所以在“是”问题上面临许多困惑,就因为我们所面对的远不止是一个语言学层面的词汇问题或语法问题,它涉及深层的哲学-文化观念及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棗对人的存在及其本质的理解。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传统的语言学是“外在的句子理论”,把“‘是’降格,弄成为‘系词’”[3],这是我们无法解开“是”问题的斯芬克司之谜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是”问题的性质。

本在、存在、存在者,是形而上学的三个核心范畴。在西语中,这三个基本概念不是体现为三个词,而是体现为一个词,即系词。从语言学角度看,系词to be是一个意义系统,有三个基本义项:本在、存在、存在者。西语是形态语,这三个形而上学基本概念是由to be一词的不同形态体现的。to be的动词形态(am/is/are)即存在,动名词形态being有形而上学“本在”、“存在者”两个意义,being表示“存在者”时,可带上复数形态即beings;表示形而上学最高概念“本在”时,它不能带复数,而且须大写为Being。因此,to be一词是以三种形态分别表示形而上学这三个最基本的概念的。

本在(Being)又叫“本真”[4],指本真状态,即万事万物之最终的原因。“存在者”(beings)是本在所显现出的各种具体形态,亦即我们理解的世界万事万物。“存在”(am/is/are)是本真状态的展现或外化于世。“存在”作为“本在”或“本真”的基本展示方式,其重要功能之一表现为“断真”。实际上,所谓“系词”是从语言学的语法角度讲的,从逻辑学角度讲它的作用就是断真。本在是什么,什么存在着,存在者与本在是什么关系等等都是断真问题,断真问题和本真的问题是一个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二者不可分割。同时,断真问题与存在者问题,也互相依存,不可分离;因为没有存在者就没有断真对象,也就没有断真问题。因此,西语系词一身三任,将全部形而上学三个核心概念系于一身。下面是希腊语、英语和德语系词的不同形态所含这三个意义的情况:[5]


从语言学层面讲,“断真”是个二价动词,它本身即内含着两个方面的语义指向:断真对象和真本身,但跟其它动词不同的是:其它动词所含几方面的语义指向,是需要外在于自身的其它名词性词语来补足说明的。如二价动词“学”本身已蕴涵着两个向度的相关语义:“学”的主体和对象。但完成“学”这个过程,是靠其他两个相关词如“我”和“英语”补充“学”,构成“我学英语”来完成的。对语言学来说,to be的特殊性在于:起“断真”作用的to be不需要外在于自身的断真对象和断真依据,它自身就内含断真对象和“本真”意义。而这一切,都因为to be不是个普通动词,它所包含的秘密是哲学家们一直在探索、而且还将永远探索下去的。这一重要事实不为我们的语言学界所了解,因此,对汉语“是”问题的探索也就长期难有进展。

二.实事求是之“是”、判断词“是”和指代词“是”与“本真”“断真”和“存在者”

(一)汉语“是”具有“本真”和“断真”意义

关于汉语“是”,我国语言学界和哲学界都有自己的困惑。语言学界的最大困惑是:“是”的意义系统和功能极为复杂,这些意义或功能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比如先秦的“是”一般认为是近指代词,可是,一个代词怎么会发展成一个判断词?哲学界的主要困惑是:西方的to be具有多种形态,形而上学的三个基本的概念本在、在者、存在是to be的不同形态表示的;汉语的“是”虽然意义上与西方的to be接近,但“是”没有名词性,该怎样准确用汉语来对译西方to be这个概念?这是关系到对西方形而上学重大问题的准确理解的大问题。

语言学界的困惑是源于对哲学存在论问题的不了解,而哲学界的困惑则源于对汉语“是”的历史的不了解。当我们站在语言哲学的高度来审视“是”的历史,我们发现,汉语“是”本身具有名词性的“存在”意义,这就是“事实求是”之“是”;“是”的指代义相当于to be的“存在者”意义,因此,“是”的指代义与它的判断意义也就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汉语属于非形态语,虽然在现代汉语中,“是”主要只用于断真,即只用作判断词,但在历史上,“是”却并非只有一种词性、一个意义,只是它的不同词性都只用“是”一个形式体现,而西语的to be的若干意义则是用它的不同形态体现的。

“是”产生之初即有的名词性的本真义,即“实事求是”之“是”。《说文解字》:“是,直也,从日正。”段玉裁注:“以日为正则曰是。从日、正,会意。天下之物莫正于日也”;“以日为正,则正于日也。”《尔雅·释言》:“是,则也。”郭璞注:“是,事可法则。”《说文》作为最早的字书,是专门讲汉字的本义的;《尔雅》这部最早的辞书,也是讲字的基本意义的;它们对“是”的意义的解说,历代语言学家从未提出异议。仔细分析“是”字的形体和古人对它的解释,可以看出“是”包含两个因素:准则、断定。“日”即准则,以“日”为标准断定其它事物是否“直”“正”即为断定。以“日”为准则,反映我们祖先原始时期的存在论观念棗自然神崇拜。“日”即万事万物之源,即“本在”或“本真”。《尔雅》所谓“法则”,是将抽象的形而上学概念具象化的一种表述:“法”,《尔雅·释诂》:“法,常也。”这个“常”是常理、规律之意;如果将它形而上学化,就是“道”。所谓“实事求是”之“是”,就是指的这个形而上学之“道”。“道”是我国形而上学的最高概念,如果抽去具体的哲学内容,就形而上学最高概念这一点看,“道”就相当于西方形而上学的“本在”。因此,“是”从产生之时起就含有“本真”意义。

“是”的“日”是“本真”义,而以“日”为准则断定世界万事万物(存在者)的性质即为“断真”。“是”作“本真”讲时,它是一个名词;表示判断时,它是一个动词。也就是说,汉语“是”同西语to be一样,既含有being的名词性的“本真”义,又含有动词性am/is/are的“断真”义。

(二)汉语“是”具有“存在者”意义

“是”自产生之初即含有“本真”义,但语言学家们看到的事实是:“是”在上古文献中却主要是用作近指代词。如:“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6]“萋兮斐兮,成是贝锦。”[7]“晋人御师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8]“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9]因此,语言学界关于判断词“是”的讨论从一开始就定位在“是”是什么时候由代词变成判断词的。这个定位有一个预设:代词“是”与判断词“是”是两个不同的词。因此关于“是”问题,就一直沿着“是”原本是个代词、后来才变为判断词这个方向行进着。可是,为什么代词“是”会变成判断词“是”?上古指代词“斯”“兹”“乃”都是代词,为什么它们没有发展为判断词?

王力先生对“是”为什么发展成了判断词有一个解释,他说:“在先秦时代,主语后面往往用代词‘是’复指,然后加上判断语”;“‘是’字经常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这样就渐渐产生出系词的性质来。”[10]王力先生所说的是上古文献中常见的这样一种情况:

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孟子·梁惠王下》)

从上例我们看到,这些“是”的显著特征是,它们总是处于一个语段的开头,但它们的前面又有一个实际的主语,如“是折枝之类也”前有“王之不王”。这就是王力先生所说的“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王力先生是首先把“是”看作代词,将它解释为复指前面的主语,而把“是”后的成分看作谓语,因此这个“是”是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但是,对这类处于“中间”的“是”,还有另一种意见:这类“是”为判断词。

认为此类“是”为判断词的一方提出的重要论据是《论语·微子》中下面一段对话:

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曰:“是知津矣。”问于桀溺。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对曰:“然。”

这段对话有两个事实支持“是”为判断词的意见:一、“是鲁孔丘之徒与”的“是”只能讲成判断词。因为“是”不作人称代词“你”讲,也不作远指代词“那”讲,只作近指代词“此”讲,即使可作“那”讲,也正如王力先生所说:“因为桀溺当面问子路,不可能说‘那人是鲁国的孔丘吗?’”[11]这样,这个“是”就只能讲成判断词。二、此段对话中“为”与“是”交替使用,作用相同,如果“为”具有判断功能,“是”也具有判断功能,而“为”具有判断功能是基本共识。但持否定意见的一方问道:既然如此,“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什么不能换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为知也”呢?[12]这两种意见长期争论而没有结果。

认真考察两种意见和他们的论据,就会发现更多的问题:

一、上面的例子中,争论双方都没有注意到一个现象:“是”和“为”的语法位置不同。4个“为”判断句,有两个问句,两个答句。问句的“为”前都带有主语,只有答句明显的是省去了主语。而3个“是”判断句,[13]有两个问句,一个非问答句,“是”却无一例外都居于句首。不仅在这段对话中是这样,前面所列举的具有判断性的“是”无一例外都居于句首棗这正是主语的位置。

二、如果“是”“此”“斯”都是近指代词,这类“是”又作主语,为什么同样是近指代词的“此”“斯”不能出现在这一位置上,就是说不能替换这个“是”,而“是”却能替换看起来处于同样位置的“此”“斯”呢?例如:

“夫人、大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左传·文公七年》)

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论语·尧曰》)

上两例中的“此”和“斯”都可用“是”替换。这表明“是”具有“此”“斯”的语法功能,又超出它们的语法功能。“是”的这一超出“此”“斯”的功能,是不是就是“为”所具有的判断功能呢?

三、一个词的发展变化总有其内在的根据,“是”也不会仅仅因为外在的原因就由代词变为判断词。汉语历史表明,这类原来只能出现在主语位置的“是”,后来前面能带主语和状语,成为了真正的判断词。代词和判断词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吗?

语言学上长期争论的两派虽然观点截然不同,但却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是沿着非此即彼的思路进行的。下面我们将要证明,这类“是”既不是纯粹的代词、也不是纯粹的判断词,而是同时具有代词性和判断性的判断性代词。

我们已经看到“是”只能居于主语位置,而且能替代近指代词“此”“斯”,这充分说明“是”确实具有指代功能,这也是以王力先生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语言学家为什么认定“是”为近指代词的原因。但“是”却不仅有代词性,还有判断性。前面我们已经指出,“是”具有超出指代词“此”“斯”的功能,而“是”和“为”能能交替使用,作用相同,因此“是”可能还有判断功能。下面我们将进一步确证:“是”所超出指代词“此”“斯”的功能,正是“为”所具有的判断功能。

我们知道,语言的形式是读音,不是文字。语音形式本身反映语言的结构和层级性,但这种层级性被平均占有相同空间的汉字所掩盖。要认识语言现象,就必须摆脱文字的干扰,直接从语言形式棗语音入手。当我们直接从语音入手时,我们发现“是”和处于相同文字符号序列的“此”“斯”读法不同,而与“为”的读法相同。

语流结构的松紧反映语言结构的层次,层次高、结构关系松散的就读得较为舒缓;层次低、结构关系紧密的必然读得相对紧凑。主谓结构较之述宾结构层次高,读得就较为舒缓;述宾结构较之主谓结构层次低,读得就较为紧凑。上面例句中,“此”“斯”与其后的成分之间有一个语音间歇(表现为“此”“斯”读音延长),反映出二者之间结构较为松散;“是”和“为”与其后的成分之间相对而言没有语音间歇,反映出二者之间结构较为紧凑。这就是说,语音上反映出“此”“斯”在其语流中是居于主语位置,它们与其后的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为主谓关系;“是”与“为”在其语流中居于谓语的述语位置,与其后的成分之间的关系为述宾关系。这说明,这类“是”具有超出“此”“斯”的、与“为”相同判断词功能。

上古判断句主语为复杂短语时,用“是”复指这个复杂短语、同时兼表判断,也就是说,这类“是”一身而二任,同时具有代词和判断词的功能。

发现这类“是”同时具有指代功能和判断功能,也使过去长期争论无法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为什么“是”能替换“此”“斯”?因为“是”具有指代功能。为什么“此”“斯”不能替换“是”?因为“是”还具有判断功能,而“此”“斯”只具有指代功能,没有判断功能。为什么“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能换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为知也”?[14]因为上古判断句主语为复杂短语时,用“是”复指这个复杂短语、同时兼表判断,“知也”是判断句的宾语,它前面是主语和系词的位置,而“为”只有判断功能,只能填补系词位置,而无法填补主语位置;只有一身而二任的“是”才有资格出现在“知也”前主语和系词的位置上。

剩下的问题是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判断词“是”与指代词“是”有什么内在联系?这才是“是”的斯芬克斯之谜。这是语言学无法解决、更准确地说是语言学无法提出的问题,因为语言学知道两点:一、词义的发展要有内在联系;二、指代词与判断词没有语义上的内在联系。这就是为什么王力先生从纯形式的“中间”位置来解决此难题、而此后也没有人就此提出质疑来讨论的原因。没有人提出质疑,并非意味着这一问题得到了满意的解决,而是我们没法解决这个斯芬克斯之谜。

语言学的困惑是:判断词“是”与指代词“是”有什么内在联系?而哲学的困惑是:汉语的“是”为什么没有名词性的“存在者”意义?前面我们已经知道,西语to be是一身三任,集形而上学三个基本概念于一身;汉语“是”有“本真”(准则)和“存在”(断真、判断)意义,一身而二任,但似乎还缺少to be的beings所有的“存在者”意义。然而当我们把语言学的问题和哲学的问题联系在一起,一切便豁然明朗,语言学的问题正是哲学所寻求的答案:“是”的近指代词意义就是形而上学“存在者”的汉语形式。

形而上学“存在者”(beings)概念指世间包括人在内的万事万物,它是本在(本真)的显现形式。“存在者”对本在来说总是具体的,但又不等于某个具体存在者。因此名词性的“存在者”在语言上体现为同属体词的、可以代表任何事物的指示代词“是”(此、这、这样),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这样,正如古希腊语、德语和英语一样,汉语的“是”也是一身三任,同时具有“本真”“断真”“存在者”三个义项;不同的是西语的系词是以不同形态体现形而上学这三个基本概念的,而汉语是以“shì”这个唯一形式表示这三个概念的。西语和汉语系词体现这三个形而上学概念的对应关系如下:

三、是的“本真”意义与判断词

对语言学来说,判断词仅仅意味着和某种句型相联系的一个语法词;而对哲学来说,它意味人的存在论观念的全部秘密。即使我们不得不把它“降格”当作“系词”来讨论,我们也必须以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的态度来对待它,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是”不是一个自身没有意义、纯粹只是一个语法标记的语法词,它本身蕴涵着“断真”意义和判断标准“本真”的意义。这样我们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汉语发展史上,那些曾起过判断作用或曾经常起判断作用的词,如“惟”“为”“乃”,都没有发展成为判断词,因为从形而上学角度讲,它们都不具有形而上学意义,或者不具有形而上学的最高意义,因此即使它们也曾处于与“是”相同的语法位置,但都注定不能发展成判断词。

“惟”在上古文献尤其《尚书》中起判断作用。如《禹贡》:“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厥土惟塗泥,厥田惟下下。”《盘庚》:“非予自荒兹德,惟女含德不惕予一人。”《说文·心部》:“惟,凡思也。从心,隹声。”《尔雅·释诂下》:“惟,思也。”这就是说,“惟”的本义泛指思维,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的概念,与上述三个具有存在论意义的核心概念无直接关系。但是思维与判断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思维的形式就是判断推理,这大约是“惟”曾起过判断作用的原因。

“为”从上古起就常常起判断词作用,如前文所举《论语·微子》:“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考察甲骨文“为”“从爪,从象”,“卜辞作手牵象形……意古者役象以助劳,其事或尚在服牛乘马以前。”因此,从哲学的角度讲,“为”是个形而下的普通动词,也没有发展成判断词的内在依据。[15]

“乃”在上古也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中古以后在口语中逐渐丧失了判断性。它作判断词的例子如《左传·宣公四年》:“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史记·高祖本纪》:“吕公女乃吕后也。”关于“乃”的本义,《说文》:“乃,曳词之难也。象气之出难。”“乃”也与形而上学无关,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判断词。

不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一组词,虽然历史上起过判断词的作用,但最终都没有成为判断词。“是”之所以能发展成为语言学意义上的判断词,不是任何语言学意义上原因,而是因为“是”是集“本真”“断真”“存在者”意义于一身的汉民族形而上学核心范畴的语言形式,它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判断性,因而注定会发展成为判断词。

注释:

[1]to be和sein分别是英语和德语的系词。

[2]being是英语系词to be的动名词形式,相当于希腊语on。on是希腊语系词不定式einai的分词现在时中性单数第一格与第四格,是形而上学中的最高范畴“本在”。参见余纪元《亚里士多德论ON》,《哲学研究》1995年第4期;王路《“是”之研究述评》,《哲学动态》1999年第6期。

[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98页,三联书店北京1999年版。

[4]“本在”(希腊语on)旧译“本体”。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哲学自柏拉图以来就误入歧途,从对“存在”本身的探究转向了对“在者”即“本体”(某种实体)的研究,“本体”术语意味着对On本身包含的丰富意义的狭隘化和片面化。故国内哲学界已倾向于采用“存在”这一译语。由于汉语“存在”有动词和名词两种用法,为便于区分,本文将动词“是”(系词)用“存在”表示,将名词“是”(即On)以哲学界就此概念使用的另外两个术语“本在”或“本真”表示。

[5]参见《海德格尔选集》(上)第27-29页,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余纪元《亚里士多德论ON》,《哲学研究》1995年第4期;王路《“是”之研究述评》,《哲学动态》1999年第6期。

[6]《易经·小过》。

[7]《小雅·巷伯》。

[8]《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9]《论语·述而》。

[10]王力:《汉语史稿》,第353页,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汉语语法史》,第194页,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11]王力:《汉语语法史》,第186页注③。

[12]王力:《汉语语法史》,第186页。

[13]为避免牵扯其他问题,此处不讨论“是也”形式。

[14]王力:《汉语语法史》,第186页。

[15]至今我们有时仍以“为”替代判断词“是”,但从古至今,它都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替代判断句中的“是”。“为”究竟具有判断词“是”的哪些功能,为什么它能具备这些功能,尚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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